12月10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续通报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农科,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的处分决定。3名严重违纪违法者受到开除党籍及相应的严肃处理,再次有力表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者必受严惩!
通报显示,3名受处分干部任职地区、任职领域不同,违纪违法行为也不尽相同,却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当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
“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3人处分通报共同出现的这项内容,既点出了他们顶风违纪违法的恶劣性质,也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的决心和行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今年以来,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像张农科一样“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对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违纪违法者形成了强烈震慑。
“对抗组织审查”是3人存在的另一个共同问题,其中张尚华更是企图以与他人串供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纪检监察机关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充分运用政策策略挽救干部。今年以来,刘士余、李庆奎等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从轻处理,而张农科、张尚华、刘曙光等企图对抗组织审查的,都受到严肃处理。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表明,对抗组织审查看似是在给自己留出路,实则是将自己逼上了绝境,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经七年,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依然认不清形势,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如张农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有的如张尚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有的如刘曙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民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对这些顶风违纪者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了党中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决心与行动。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监督检查基础上,不断督促扎牢制度笼子,用制度的“高压线”约束党员领导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任何顶风违纪违法者都必然受到严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