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给村里装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件好事,而我却因为‘人情往来’被处理,真是悔不当初啊。”谈起自己违规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导致被处理一事,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赤柯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某洪懊悔不已。
事情要从衢江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廿里镇及其所辖行政村说起。巡察组查阅赤柯山村相关台账资料时,未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项目台账资料,而根据了解的情况,该项目程序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半年后补办的。
后补的程序究竟是项目赶工需要,还是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前往服务中心走访。
在现场,巡察组看到场所内部已基本完成装修,内设医疗服务点有简单的医疗设施和药物药品,但未置办其他桌椅厨具且无相关服务人员。带着疑问,巡察组向附近正在聊天的村民了解情况。
“大爷大妈,这个服务中心什么时候建设装修的呀?现在投入使用了吗?”
“年初就建好了,大概6月份装修结束,我看有些东西搬进去了,但也没人打理,就这么空着。”附近村民回忆道。
年初完成建设,时隔半年多都没有走正常招标流程,反而是事后补上招标及相关流程,这中间应该有猫腻。“那是谁来装修的你们知道吗?”巡察组成员接着问道。
“就是负责建设养老院的叶某红,我看他在现场又是造房屋又是装修的。”“叶某红是我们村支部书记的朋友,两人又是邻居,关系那么好,不找他找谁……”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多方印证后,巡察组锁定了赤柯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某洪。经区纪委监委协助核查了解到,在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开始前,叶某红向叶某洪账户打款11万元,且有多名村干部反映叶某洪在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中存在“一言堂”的行为。
掌握相关情况后,巡察组找到了叶某洪进行谈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洪将实情和盘托出。
原来,叶某洪与叶某红之间存在较多的钱款借贷往来。2021年10月,叶某洪向叶某红借款11万元,之后归还款项。但在后续的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中,叶某洪碍于之前借款欠下的“人情”,便利用手中职权“投桃报李”,将项目直接安排给叶某红实施。
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最终,叶某洪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处理。为保障服务中心后续使用安全,在镇纪委监督下,该村已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邀请第三方开展审计,目前该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浙江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