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一义在担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以及浙江浙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分管基建、项目开发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王一义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并报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