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嵊州市纪委对嵊州市委委员、市委办副主任、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委员、书记林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克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用公款大量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异性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林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嵊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嵊州市委批准,给予林克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经绍兴市纪委报绍兴市委批准,给予林克开除党籍的处分;将林克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其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