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通报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浙江3起:
1.安吉县天子湖镇溪港村党支部原书记姚伟江骗取拆迁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问题。姚伟江隐瞒女儿不符合拆迁补偿政策情况,骗取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5.05万元。2016年9月,姚伟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2.嘉善县惠民街道横泾桥社区党总支原委员许士明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许士明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便利,滥用职权,通过私改青苗补偿登记数据等方式,为亲属谋取利益,共计2万余元。2016年6月,许士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3.嵊州市甘霖镇下沙地村党支部原书记商学良骗取侵占补偿款问题。商学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坟墓迁移费1.2万元、侵吞塔基补偿款8300元。2016年9月,商学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赔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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