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警钟敲起来》栏目,我们通过台州市椒江区总工会原主席、区人大常委(兼)徐正平的忏悔,看看这位曾在乡镇街道连续工作15年,历任椒江区多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取得过骄人工作业绩的领导干部,是如何因为与下属村干部交往“过密”,进而被“围猎”、腐化的。
徐正平忏悔录(节选):
面对各种诱惑,我的思想防线出现了动摇
在担任街道主要领导以后,我开始不断接触各色人群,面对各种诱惑,思想防线出现了动摇。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利益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逐渐淡化。开始时,对林某某等一夜暴富的“能人”既赞赏又不耻。既赞赏他们的魄力、善于抢抓机遇,快速致富;又有点瞧不起他们,认为不过是一群农民运气好而已。到后来,逐步地发展成在心中暗暗攀比,常扪心自问自己这样早出晚归,责任大、报酬少,规矩多、约束严,到值不值?
有了思想上逐步的细微变化,在工作中,表面上我虽兢兢业业,但内心却时常想着给自己留条后路、搭个平台。在生活中,我开始与别人比房子、票子、车子,对名品、名牌感兴趣,开始“不拘小节”起来。在学习中,我表面上仍然认真学习理论,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入脑入心,真正关心的是生财之道,沉迷于纸醉金迷。
“交往”实际上是“围猎”,“友情”实际上是“陷阱”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干部,我错误地认为,只要不直接拿钱,吃点、喝点、用点,投资入股都没有关系。至少不会出大事情。于是,逐步地开始享受别人对自己的奉承,向往纸醉金迷、轻歌曼舞的人生,一些原本根本不敢开放的心中“禁区”,也逐渐开放出来。后期,更加频繁地涉足商业经济领域,投资入股,做出了与自己身份职责不相符合的错事、傻事。而更可笑的是,自己竟还一直认为这属于“擦边球”,大不了就是个违规违纪的小事而已。
而我与林某某的关系,从单纯的上下级,逐步发展成为“朋友”关系,演变到收受其礼物、礼券,到帮助其打招呼、虚构项目,套取政府补助;再到主动提出入股、入干股,并心安理得地接受、领取所谓的分红,最后我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没有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底线,与他“捆绑”在了一起。我后悔自己鬼迷心窍,没有筑牢思想的防线,就这样一步步走进陷阱,掉入深渊。
案情回顾:
徐正平,浙江台州人,1962年12月出生,案发前系椒江区总工会原主席、区人大常委(兼)。
经查,徐正平在担任洪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洪家街道港头徐村党支部书记、台州市椒江台港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另案处理)所送干股,并为该公司在获得建设批复、物流市场的运营、非法占有土地的从轻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3年间,徐正平收受物流公司分红及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2008年,徐正平伙同林某某等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政府基础设施补偿款共计32.2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午,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椒江区总工会原主席徐正平受贿、贪污一案,判处徐正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徐正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李辉 陈俏)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