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华,35岁成为国企老总,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也是浙江林业金融领域的风云人物,却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刑——这位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变形记”,值得我们深思。
以忙为借口,把组织学习抛脑后
刚进入省林业系统的沈国华,因工作踏实勤奋、积极上进,35岁就被组织委以重任,负责筹建运营浙江省信林担保公司。他满怀激情,边学边摸索,“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状态已是“家常便饭”。
但是,在忙碌的工作中,他渐渐丢失了作为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忙,成了挂在他嘴边的一个常用词,忙,也成了他逃避党内组织生活的一个“借口”。
只要一遇党员学习活动他就请假,慢慢地,党员身份也在他脑海中淡化了……
沈国华在《我的忏悔》中剖析道,“信仰开始慢慢缺失,忘了自己曾经的入党誓言,价值观严重扭曲,追求个人享乐,始终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正是由于自己思想上松懈,没有拉紧加强党性教育这根弦,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腐化变质,最终成为党员队伍中的败类,给党组织抹了黑。”
因心态不平,把手伸向国有资产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他的内心越来越不平衡,总觉得自己付出多,回报少。于是,想到了“空手套白狼”的办法,即挪用公司公款借给他人,自己赚取民间借贷中间的利息差。
在这过程中,他逃避组织监督,行事强硬。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在他眼里成了摆设,只要他说了行,不行也行。
为了掩人耳目,沈国华采用第三方过桥借款的方式,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伪造齐全了借款手续,并按时还本付息。
第一次挪用公司公款350万元获利后,一切似乎太平无事。尝到甜头的他“胃口大开”,马上有了一次又一次地挪用公款。最终竟累计挪用公款1510万元。
他为自己所持林业小贷公司股权验资挪用公款时,内心已经麻木,觉得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大事。期间,他还伙同他人虚构“咨询费”、“评估费”,把应归入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拆分到自己控制的公司,予以侵吞,总计160.1万元,并且又伙同他人通过虚构员工工资、资金等形式,共同贪污公司款项29万余元。
按他自己的说法,已经分不清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监委调查情况,最终,沈国华被开除党籍,法院一审判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因初心丢了,从成功到身败名裂
从领导眼中的好苗子,到身陷囹圄的阶下囚,沈国华会有这样的结局,就是缘于他把初心丢了。对比他的入党申请书和忏悔书,更能看出他发生的转变。
他在入党申请书中写道:“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在入党后的前几年他确实做到了。
而长期游离在党组织之外,使他对党的使命、党的纪律失去了敬畏之心。就像他在忏悔书中写的那样:“本人的违法犯罪决不是偶然的,是长期以来自己思想上腐化松懈、行为上放纵自己,对自己要求不高、极度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必然结果!我现在深深忏悔,决心好好改造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纪先生点评
曾经在入党志愿书上立下誓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绝对服从党的利益”的沈国华,却在仕途得意、事业风声水起时,竟然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自动过滤党员身份。以至于当年的誓言成了纸上的摆设,曾经的初心变了利己的私欲,直至最终走上歧途。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只有紧紧跟着党、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你的人生才会有光明的前途,才不至于偏离航道迷失方向。否则,即使拥有再多的财富,你的人生终将是一败涂地!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