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警示作用。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越城区孙端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贺一飞纵容队员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孙端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部分队员在清理散养狗过程中违规收取村头、许家埭等6个村清理散养狗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37800元。该费用经队员汇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贺一飞后,分发给中队10名队员,后于2017年12月、2018年8月清退。贺一飞纵容队员违规向村收取费用,并在调查过程中掩盖未完全退款的事实,参与集体串供,对抗组织审查。2019年4月17日,贺一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受到警告及诫勉谈话处理。
2.越城区东湖街道杨浜村党委书记秦晨雨等人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2016年,越城区东湖镇(现东湖街道)杨浜村得到六个农转非指标,杨浜村党委书记秦晨雨、村委主任秦交龙、村委委员鲁惠娟等3人在未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私自把其中四个农转非指标分给上述三人的亲属。2018年12月24日,秦晨雨、秦交龙、鲁惠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越城区鉴湖街道玉屏村党总支委员盛志康违规参与承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至2018年,盛志康在担任鉴湖镇(现鉴湖街道)玉屏村村委主任和党总支委员期间,多次与邵某某等3人合伙参与承包本村的村级河道清淤工程。2019年2月27日,盛志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绍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