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近日,宁波市宁海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店前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平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问题。2019年10月21日,王建平在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文化礼堂操办乔迁酒宴,并收取非亲人员礼金,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另王建平曾因其他违纪行为被党纪处分。2019年12月,王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予以退还。
2.宁海县胡陈乡岙里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启常、村委会主任王财良、村监会主任胡家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岙里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启常、村委会主任王财良、村监会主任胡家友未将村集体所有的36138.16元塘地承包款交至村集体账户,其中11943元用于违规吃喝、招待等,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2020年1月,王启常、王财良、胡家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追缴。
3.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琪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王琪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835.70元。2020年3月,王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