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一个永生难忘的日子,我从父母眼中的好儿子、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女儿眼中的好爸爸、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夜之间轰然倒下,一下子走到了人民和法律的对立面。”这是桐乡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盛月良在留置期间写下的忏悔。只是,这样的悔过,为时已晚。
物欲渐生,在享受中迷失自我
2000年,在组织的培养下,盛月良被提拔为桐乡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经济发展局局长,然而职务上的提拔,并没有带来思想上的提升,酒局、饭局多了,他与企业老板的交往也日渐密切。“当时我从事经济工作,见识了体制外的灯红酒绿,习惯了觥筹交错,对物质上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三观也越走越偏。”盛月良回忆道。
特别是在2008年后,盛月良先后被提拔到镇长、镇党委书记、局长等重要岗位,在思想上、生活上愈发放纵自己,物质要求越来越高,讲起了派头和排场,衣着要定制、手表要名牌,抽着高档烟、喝着高档酒……
当工资无法满足他的享受后,盛月良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老板们……2008年,时任屠甸镇镇长的盛月良在朋友的喜宴上认识了某老板盛某。没多久,盛某就因为其在屠甸镇买的住宅用地无法建房问题,找盛月良帮忙协调。而盛月良也很讲“义气”,当着盛某的面打电话给下属,帮他解决了问题。2010年底,感觉手头拮据的盛月良想到了曾经帮过忙的盛某,便以“借”为名找盛某要了8万元钱,直到案发也没有归还。
“自从第一次尝到以权谋私的甜头后,我贪婪的手越伸越长了。只要通过我出面解决困难的,我一概是小忙小开口,大忙大开口。”盛月良对权力变现欲罢不能。
贪得无厌,“雁过拔毛”疯狂敛财
“盛月良跟我借钱的时候,我和他还没见过几次,他竟然就直接向我借了20万元。我觉得这个人太贪心了,脸皮也很厚,一般人做不出来的。”同样被盛月良“借钱”的,还有某建筑公司老板范某。2015年,范某因成立建筑公司一事找到了时任洲泉镇党委书记的盛月良。然而,盛月良在没给予范某任何实质性帮助的情况下,很快找了个理由向其“借”了20万元。
组织和人民赋予盛月良的职务和权力,在他手中俨然成了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的筹码。盛月良在接受调查过程中交代:“只要企业老板向我求助过,无论是否已经帮忙,无论是否成功,我马上就会找这些人以各种名头讨要好处。”
盛月良对金钱的贪欲已经近乎于疯狂,从不知收敛、不知收手。如盛月良在某建筑企业老板张某处以“集资取息”方式收取贿赂时,哪怕张某多次以降息方式暗示其拿走集资款,哪怕张某主动退还集资款,希望结束借贷关系,盛月良仍坚持要出借资金给张某并收取高额利息。
“升官”无望,投机取巧不务主业
2016年5月,盛月良从洲泉镇党委书记调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这次的岗位调整,在盛月良看来是从“大镇”平调到“小局”,“升官”无望。于是,他把精力放在了钻营自身利益上。
在调查取证中,办案人员发现盛月良的微信中有4800余名好友。他以公务员级别、老板的社会关系等情况为标准,对微信好友进行分类管理,每个微信好友都备注得异常详细,对一些领导甚至还会特地备注其工作亮点、成绩,以便在聊天中“拍马屁”,博取对方好感。
思想一朝跑偏,行动更加变味。每日卜算自己是否有望提拔,研究如何从风水、术数方面提升自身官运,甚至找江湖术士、神婆求神问卦;到处结交攀附,只要听说某人跟上级领导熟悉就会要求对方在上级面前多说好话、安排聚餐;结交政治掮客,筹集资金供其找上级领导进行公关,却发现遇到了骗子,落得人财两空……“官迷”成瘾的盛月良想尽了一切办法“跑官要官”,但在歧途上越走越偏。
2021年11月,盛月良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1年,被告人盛月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91.9078万元。2022年7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盛月良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桐乡市纪委监委)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