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愧对广大师生,愧对教书育人称号,讲党性、守纪律、洁身自好的示范作用在我身上荡然无存……”这是云南省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一名曾经的人民教师李世蓉在悔过书中写下的话。
作为教师,她本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而李世蓉却违背初心,破纪违法,从受人敬仰的教师、组织倾心培养的干部,一步步沦为阶下囚。
1993年7月,李世蓉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因工作能力突出、教学质量优异,逐步进入学校管理层,先后担任学校副校长、校长职务。2005年2月,李世蓉被组织委以重任,担任乡政府领导职务。李世蓉于2013年2月正式担任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仕途可谓一路顺风顺水。任局长初期,她雄心勃勃,带领全县各级学校师生创造了教育事业的辉煌,教学质量连续多年位居文山州前列,因工作能力出众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这样一个头顶光环的干部,却在荣誉和褒扬声中逐渐迷失自我。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李世蓉开始居功自傲、盲目自大,虚荣心日益膨胀。
2014年春节期间,她第一次向老板索要10万元拜年礼金。从此,她逐渐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生财之道。房屋阳台漏水她知会老板送沙子修补;以出差、办事等各种理由开口向老板索要钱物;要求老板为其支付别墅房款定金75万元……2013年至2020年12月,李世蓉利用担任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名承建教育体育系统项目的工程老板给予的现金300余万元,并为老板在承接工程、拨付工程项目资金等过程中提供帮助和便利。
“2020年有个老板给我送了两笔钱,当时我非常害怕,就让他们转成了我亲属的瓷砖款,通过亲属的手向我输送利益。”党的十九大后,李世蓉仍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并且愈加贪婪。她除了直白地跟老板们意会自己对金钱的需求,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亲属谋取利益,以让其亲属承包学校超市、向学校配送卷粉、向工程老板销售瓷砖等方式获利。
同时,还利用其亲属的瓷砖店作为老板为其输送利益的中转站,并伙同单位同事在工程项目、食品配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暗箱操作,对送钱送物的老板给予项目倾斜,形成了一条隐形的利益输送链条。
李世蓉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教育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将工程项目交由给予其钱物的老板承建。在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然签字同意拨付工程款,致使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推倒重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5万元。
“是我价值观扭曲,生活奢靡导致自己在金钱贪欲中沉沦,逐渐迷失自我……走到今天,我愧对组织,愧对师生,愧对家人,内心更痛恨自己。”在接受审查调查时,李世蓉懊悔不已。
2021年8月,李世蓉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8月18日,李世蓉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富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2022年12月6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上梁不正下梁歪。李世蓉作为教育体育系统“一把手”,其理想信念崩塌,政绩观、价值观扭曲,致使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教育体育系统出现坍塌式腐败。李世蓉案件涉及教育体育系统公职人员20余人,给予党纪政务立案1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对行贿人员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00余万元,影响恶劣,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立德树人、培根铸魂是教育之本。李世蓉作为一名曾经的人民教师、教育体育系统“一把手”,因个人私欲膨胀、腐败堕落,将手中的权力当作利益交换的钥匙,大肆收受贿赂,严重背弃了初心使命,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富宁县纪委监委多轮次在全县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向县教育体育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富宁县教育体育局深入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资金拨付等系列内控制度,并建立随机抽样核查、轮岗交流等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