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想着,如果上级没有追查此事,就可以将集体存款的利息据为己有,现在想来真是大错特错。”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江山市石门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该镇琚家岗村党总支书记毛某某后悔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一次巡察说起。2020年,十四届江山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石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发现,2013年11月至2020年8月,毛某某在担任该镇塘北垄水库出纳期间,因水库未开设对公账户,13.8万余元的集体资金便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其个人账户中,且利息一直未入账。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给石门镇党委。之后,毛某某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开设水库对公账户,并存入13.8万余元。
2022年8月,石门镇纪委监察办开展巡察整改问题“回头看”时发现,塘北垄水库对公账目中只有三笔共计13.8万余元的收入,没有明显的利息入账信息。收回本金后,利息怎么处理了?是不是根本没有存入?对此,该镇纪委监察办找到毛某某当面了解情况。
“2020年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塘北垄水库集体资金和利息都要存入对公账户,那除了本金之外,你是否将利息存入对公账户?”石门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记不清了,2021年2月,我就把我个人账户上与水库集体资金相关的钱全交了。”毛某某自信满满地回答道。
“那你用于存放水库集体资金的个人银行存折现存放于何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在我将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存入水库对公账户之后,存折由于更换多次且无资金往来已经被银行注销了。”毛某某假装无奈地说道。
随后,工作人员向毛某某出示了水库2013年至2021年2月的相关银行明细。根据该明细显示,应交的利息确实未存入水库对公账户。面对铁证,毛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想“浑水摸鱼”,趁机将利息占为己有的目的。据调查,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因忙于全镇“三资”方面的巡察整改工作,未对毛某某的整改情况进行仔细核对。
最终,因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毛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2292.66元利息补存入水库对公账户;石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因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与此同时,江山市委巡察办举一反三,在全市面上对十四届市委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截至目前,共督促解决反馈整改不到位等问题37个,追责问责23人次,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江山市纪委监委)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